公司治理主管
为保障股东权益强化董事会职能,本公司经董事会通过委任集团财务行政部吴盛铨副总经理担任公司治理主管,吴副总经理具备公开发行公司从事法务、财务、资讯、会计、股务或公司治理相关事务单位之主管职务达三年以上资格条件。
主要职责包括依法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之会议相关事宜、制作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录等事务、协助董事就任及持续进修、提供董事执行业务所需资料、协助董事遵循法令及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约所订定之事项等。
年度业务执行情形 |
- 执行各项公司治理事项及相关业务,并依据最新法令配合订定或修正相关办法,并提董事会或股东会讨论决议。
- 协助依法定程序召集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等会议,于规定期限内提供开会资料及议事录,并视需要通知列席人员列席报告。如遇有利益回避议题,亦于会前提醒,并于该议题讨论时先行离席。
- 协助依法定程序召集股东会及办理相关事宜,并依规定编制会议通知、议事手册、年报及议事录等资讯,遇修订章程或董事改选时办理变更登记事务。
- 强化资讯揭露,确保重大讯息及各项资讯揭露符合适法性及正确性,以保障投资人交易资讯对等。
- 协助董事就任、持续进修、执行业务及遵循法令所需资料。
- 协助新任董事完成就任程序及内部人应遵循法令资料。
- 不定期提供董事最新法令及注意事项。
- 安排董事完成持续进修,并揭露于公开资讯观测站。
- 内部稽核主管定期提供稽核报告予独立董事审阅;
- 签证会计师于每季审计会提供最新审计资讯并与独立董事讨论。
-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约所订定之事项
年度进修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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